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养犬管理有望明年立法 人大代表将联名提立法议案

www.fjnet.cn 2013-07-17 08:42  江方方 林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代表将联名提立法议案

何青华告诉记者,其实,2012年2月底,福州市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公布的五年立法规划中,就有提及对福州养犬管理办法的立法问题。

目前,这一届的省人大立法规划中没有养犬管理立法,他认为,“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推动,立法成功率会更大一些。”不过,省会城市只有“半个立法权”,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立法议案,还必须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对于福州建立养犬管理制度的立法时间,何青华显得很有信心。他表示,社会各界都对福州养犬管理这块内容表示关注,加上厦门已经有立法,福州立法也有了参照。本报的报道已经引起不少代表的注意,不少人大代表表示,将和他一起,在明年积极推动这项立法。

□曝光台

福州红星村洋中后巷 大狗挡道孩子不敢下楼

福州台江区红星村洋中后巷居民郭女士向记者反映,他们楼里有位业主养了两只狗,大的还是只大狼狗,楼里住着十几个孩子,住户们觉得很危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栋住着十几户人家的民房,狗的主人住在二楼。楼里的居民告诉记者,他家门前有安置一个铁栏,但只有人的膝盖那么高,最近门总是半开着,狗一跃就能随便进出。

记者走到二楼时,一只大狼狗映入眼帘。狼狗没有用狗链牵住,站立时与记者腰部齐平。见到记者,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赶忙把狗赶进了屋子。谈到住户们对于自身安全的担忧,他表示明天就会给大狼狗戴上口罩,并在近期内准备搬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