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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乡镇(街道)按1∶10000配备交通协管员

www.fjnet.cn 2013-08-06 09:56  许才芳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许才芳)日前,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福州市深化乡镇街道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将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根据《细则》,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必须指定一名民警专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职交通协管员与乡镇(街道)人口按1∶10000比例配备,每个村(社区)至少应聘用1名兼职交通安全员,工作经费由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承担,市财政予以一定补助。鼓励村(社区)成立义务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将定期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交通协管员、村(社区)交通安全员进行路面执勤和内勤等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同时应对义务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在装备上给予一定支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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