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一男子花680万元拍到华侨新村一栋危房

www.fjnet.cn 2013-10-24 08:39  周锡银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拍卖行若未告知须负责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福州融成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昨日表示,这件事情的焦点在于华泽拍卖有限公司是否将房屋的实情告知竞买人陈先生。若没有告知,那么,陈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这次拍卖,因此遭受的损失,有权要求华泽拍卖公司赔偿。

据了解,根据《拍卖法》,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