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飞长沙航班昨受“诈弹”威胁 嫌疑人已被控制

www.fjnet.cn 2013-11-01 07:09  林启星 谢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延伸

散布“诈弹”信息

从重处罚

昨日的“诈弹”事件,是长沙机场短短5天来第二次的遭遇了。本月27日,一个“黄花机场晚上9点至11点部分航班上有危险物品”的匿名电话,就致当晚该机场多航班清舱安检,近千旅客出行被耽搁。

而此前全国多地机场都曾遭遇“诈弹”威胁,今年5月15日-18日,短短4天,全国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去年8月29日-10月9日,42天内也连续发生5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给民航企业和广大旅客造成了重大损失。

民航业内人士分析称,一个“诈弹”会导致航班紧急备降,机组要做防止爆炸物预案,乘务组要安抚惊慌旅客,空警要排查爆炸物,管制要协调冲突、指挥避让,机场要启动紧急预案,消防队急救中心警察要紧急出动。无数航班会因为机场关闭备降等待返航,无数旅客要延误。

据了解,今年9月29日开始,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将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六种情形,并提出明确的处罚标准。

根据《解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事件的定罪量刑分为三个档次:一个是入罪的档次,一个是5年以下酌情从重处罚的档次,一个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档次。

如果散布或者捏造、传播恐怖信息,造成航班迟延起飞,或造成重新安检,可以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量刑。

如果飞机已经起飞,恐怖信息致使飞机返航或者备降,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如果行为人致使航空公司为排除虚假险情,造成了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