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调控新政 “榕七条”出台楼市限购升级

2013-11-28 06:52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放宽公租房准入 利好低收入家庭

“榕七条”指出,要放宽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准入标准,这对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是个利好。

目前在福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低收入家庭,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在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目前的要求是在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榕七条”出台后,相关部门应该会出台具体的降低门槛措施,可能放宽落户时间、年收入、财产等方面。

楼市“观望队”或扩大

王阿忠认为,“榕七条”的实施,估计会对房价造成波动,一些观望的购房人群,可能会继续观望新政带来的“效力”。

郭华认为,“榕七条”对二手房影响不大,近几个月来,二手房交易量虽然有些下降,但价格还是稳中略涨。新政策出台,部分计划近期购房的人或将加入“观望队伍”。

“榕七条”要点

1 扩大限购

提高外地购房家庭购房条件,对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