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福州市人社局昨日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福州将实行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归口管理,即福州医保中心负责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费统筹管理,福州社保中心负责工伤保险和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伤医疗费统筹管理。
此外,为做好相关业务交接工作,12月25日至12月31日,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将暂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和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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