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两“老板”恶意欠薪被判刑
2013-12-06 08:0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岁末年初,欠薪问题又成关注焦点。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目前已启动由人社部门牵头,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公安、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在解决欠薪问题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切勿拖欠工资,恶意欠薪可能被判刑。 部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据了解,所谓的“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常督促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牵头处理和协调本行业涉及源头性的欠薪案件;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对组织和煽动人员发生打砸抢堵等行为,及时介入,对“挑头人”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秩序。 目前,专项检查活动进入组织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日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组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今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滚动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 下一阶段,市、区两级联合检查组将在市建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摸底基础上,对城区内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防治机制: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制度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从源头上防治企业拖欠工资,我市建立了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制度,所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必须以醒目的方式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将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地址等内容进行公开告示。 对城区十几个大型在建项目,特别是去年有欠薪现象而至今尚未完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进行重点监控,专人跟踪,要求上述企业每月向市劳动监察部门报备工资发放情况。 |
相关阅读:
- [ 12-06]福州:恶意欠薪企业 将被限制招投标
- [ 12-05]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布举报电话 恶意欠薪将被通报
- [ 12-05]郭振纲: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欠薪
- [ 12-04]海南:恶意欠薪情节严重单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 [ 12-03]海南:恶意欠薪情节严重单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