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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福州打出“组合拳” 多领域走在前列

2014-01-10 08: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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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建制镇和县(市)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加快建设公租房,构建覆盖流动常住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医疗】

县级公立医院

取消以药补医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商业医疗保险、城乡特困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的共享。提高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居民医保业务。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逐步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允许民办医疗机构

纳入医保定点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推进城乡医生交流轮岗。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广医疗联合体试点经验和“大医院带社区”模式。新增医疗用地优先鼓励社会办医。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坚持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时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社会保障】

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稳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逐步建立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物价指数相挂钩的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深化失地失海农民养老保障改革。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住房】

大力发展公租房

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引导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实行保障房并轨运行,做好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各类旧屋区、棚屋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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