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装牛奶花生喝出虫子 厦门银鹭:若核实将赔偿
2014-01-10 10:3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9日,网友“@林林林林林林林洁”通过微博向本报反映,她9日在一罐银鹭花生牛奶里发现了一条虫,她之前已经喝了几口。该饮料是她前晚从沃尔玛超市购买的。 记者致电沃尔玛超市五里亭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州沃尔玛各门店的银鹭产品统一由深圳沃尔玛总部供货,他们将立即联系深圳总部汇报及了解情况。 记者又致电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人刘经理。刘经理表示,若消费者愿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将派人前去拜访。若经核实,该饮料确系该公司的正牌产品,公司将认真负责地做出公平公正的赔偿,也将紧急回厂调查该问题产品的成因。 记者后又致电福州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也可向该中心提供相关购物凭证,由该中心协助初步鉴定该商品的品牌真伪,并进一步联系供货商或产品厂家。 (福州晚报记者 朱丹华/文 网友供图) |
相关阅读:
- [ 05-24]喝完牛奶花生全家上吐下泻 索赔2万元遭厂家拒绝
- [ 04-19]厦门银鹭要"嫁"外国豪门 雀巢昨宣布收购其60%股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