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南国金辉顶楼业主雇泵车浇灌泥浆 堪称最牛违建

2014-01-18 08:4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执法人员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

接到一些群众的反映后,仓山区建新镇城管办的执法人员也来到了现场。“我们上楼看过了,已经向对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人员说,顶楼业主存在私自浇灌水泥的行为,这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目前,他们已将情况上报给仓山区市容局。

据了解,《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小区物业处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23号楼顶楼。这栋楼有5层,其中顶楼为复式户型,浇灌水泥的是复式楼第二层的平台部分。

据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业主之前给出的解释是“顶楼漏水,需要修复”。由于房屋早已超出保修期,因此业主只能自己进行修复改造。“这房子10年都没人住,业主最近才开始装修,急需解决顶楼漏水的问题。”物业处工作人员说,由于临近春节工人很不好请,而且23号楼又没有电梯,不方便搬运水泥等材料,业主就花2万多元雇请了一辆专业的工具车。

“我们之前劝业主采取其他更妥当的方式解决漏水问题,但业主没有同意。”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对方是在进行违法建设,他们一定会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徐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