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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制定“反拐”七年计划 预防拐卖人口犯罪

2014-01-25 10: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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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政府研究制定《福州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计划(2013年~2020年)》,提出将对拐卖人口犯罪特别是收买人口犯罪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治理,把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纳入重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并采取措施,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

预防:治理收买人口突出地区

按照计划,对于流浪的未成年人,我市将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弃婴的救助安置,依托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同时加强街面救助,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

我市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加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整治,改进失足妇女教育帮扶工作。严厉打击组织、操纵、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的清查力度。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禁为被拐卖儿童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农村人口扶持力度。

打击:儿童失踪报警即查找

根据计划,对拐卖儿童案件,我市将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即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公安机关应迅速调集相关警力开展堵截、查找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受害人。

同时,我市还将依法打击组织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护送受害人到救助保护机构,并帮助查找其亲属;加大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及强迫性劳动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我市还将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采集、检验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儿童和失踪儿童的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对被收养儿童、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将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落户关。

对于依法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我市将积极送还其亲生父母。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将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救助:建立受害人档案

计划提出,我市将加强对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我市将重点针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儿童,积极研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协助安置,尽快制定安置政策和办法,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健康成长。同时加快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各县(市)都建成独立儿童收养机构或包含儿童收养功能的社会福利中心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站、福利院、妇女之家等机构服务水平。

对在我市安置的被解救受害人,我市将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在我市安置的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对于不能或不愿回原住地的16岁以上被拐卖受害人,我市将提供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在异地就业。

同时,我市还将与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推动省调整收养政策,放宽社会收养条件,简化程序,为妥善安置、救助被解救儿童提供便利;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儿童临时监护和监护监督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研究制定监护权转移的具体程序,避免因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监护人侵权对儿童造成伤害。

我市将严厉打击跨省、市拐卖人口犯罪,加强跨省、市警务合作,建立省、市际拐卖犯罪情报共享、个案协查,联手侦办跨省、市拐卖人口案件工作制度。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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