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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通知书违建者不理 部门:将拆除湖滨新城违建

2014-01-27 11:0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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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在湖滨新城2楼占用了楼和楼之间的公共空地。

福州新闻网讯 市容执法部门先后三次下发通知书,可是鼓楼区湖滨新城一业主至今未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也未拆除违法建筑。

日前,湖滨新城几名业主向本报反映,有人在小区12座102单元南侧露台搭建建筑。该建筑大概建于本月初,占地面积有六七十平方米。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市容执法部门曾多次到场制止,但是对方就是不听劝阻。

记者23日12时许来到位于湖头街的湖滨新城,看见在12座一单元南侧露台上多出一处建筑。该建筑内摆着一张大桌,还晾晒着衣服,地面铺着一层木板。记者26日16时许再次来到湖滨新城,该建筑仍保持原有样子。记者两次到场采访,但均未见到相关当事人。

记者走访了鼓楼区市容局鼓西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8日左右接到业主举报,现场核实该建筑为12座102单元业主谢某忠建的。经鼓楼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谢某忠搭建的建筑属违法建筑。根据福州市的有关规定,限当事人于1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予以拆除。

“由于当事人不愿配合调查,执法人员无法进入现场实地测量。”这名负责人说,据估算,该建筑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他们于10日下发《询问(调查)通知书》,但当事人未在限定时间内接受调查。他们又于13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还是未在限定时间内到场接受调查。随后,他们将此事上报有关部门,鼓楼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7日下发《催告通知书》,但时至今日,当事人仍未到场接受执法部门调查,也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这名负责人出示了曾经下发的执法文书,记者注意到当事人均未签收。

对于该违法建筑的处置,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市、区有关要求,近期组织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该违法建筑。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文 陈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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