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出意外如何赔付 鞭炮险最高可赔偿3万元
2014-01-27 15:2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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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1月23日起,福州烟花爆竹开始全面铺开销售。烟花在给春节增添热闹气氛的同时,也容易带来危险。万一烟花爆竹伤及车辆或者个人怎么办?现有哪些保险可以负责赔偿? 此前保险公司没有针对烟花爆竹的专门险种。不过今年一家寿险公司率先通过网络平台推出了“鞭炮险”。该险种属于人身意外险范畴,其专门针对3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一旦他们在春节期间因放鞭炮导致意外伤残、意外治疗和意外身故,将会得到赔偿。该保险售价为9.99元,每人限买一份。该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伤残赔偿3万元,意外医疗赔偿5000元,保障期限为45天。 如果车辆放在露天场所被燃放的烟花损坏,则要视情况而定。车险责任条款规定,火灾、爆炸、自燃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损失。在榕业内人士表示,因燃放烟花引起火灾致使停放车辆烧损的,车主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被保险人应向肇事者先索赔;如果肇事者不配合,被保险人可行使代位求偿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把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找到肇事者,保险公司会依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的70%,剩下的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即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车辆玻璃因爆竹损坏,只有车辆已单独投保玻璃破碎附加险才可赔付。 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造成个人房屋、财产损害的,如有投保家财险的客户也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记者了解到,家庭财产保险可承保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装潢等。如一款家庭财产保险计划,每份约100元,保险金额为房屋20万元、房屋装修1.5万元、室内财产5000元。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及文体用品,床上用品及衣物,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因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失的,最高可以赔付20万元。 (福州晚报记者杨剑峰)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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