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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十多年福州鸿业中心大厦仍未交房 市民担心要不回房子

2014-02-18 08: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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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十多年 开发商仍未交房

福州鸿业中心大厦200多套房子,却出现500多名购房者;开发商变更法人代表,购房市民担心要不回房子

东南网2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日前,有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购买了福州鸿业中心大厦的房产,有的购房时间已超十年,但开发商至今未交房。而眼下,他们获悉,开发商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公司)已将大厦变更为写字楼,并已于年前拿到预售许可证。为了要回房子,购房者准备起诉鸿业公司。

据了解,位于福州市六一中路的鸿业中心大厦是福州知名的“烂尾楼”,动工于1993年,原规划为商住楼,1997年就办理了预售许可证。但这一地处寸土寸金闹市区的楼盘,为何十几年过去了,鸿业公司还没有交房?连日来,记者展开走访。

合同约定2001年交房 至今未拿到房

日前,鸿业中心大厦的购房者给记者看了收集有部分购房者信息的材料。材料内含有52套房子的相关信息,有些购房者购买了一套,也有的购买多套,购房时间是从2000年至2008年前后,每平方米的价格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连江籍的颜凤兰说,她的购房时间为2008年,当时她以每平方米6800元购买了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子,她缴纳了20万元;而魏碧容则是2006年买的房子,每平方米的价格为3200元。

在众多购房者中,福州市民林钟民夫妻俩的经历比较特殊。林钟民说,他原先是该公司员工,2000年,他和妻子花了30多万元购买了该楼内的多套房产,其中他的购买价格为800元/平方米,而妻子的购买价格为2500元/平方米,均是一次性付清。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交房时间为2001年12月30日。但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他的眼睛也在这段时间里失明了,但一直没有拿到房子。

开发商法人变更 引购房者担忧

记者从相关材料了解到,鸿业中心大厦位于台江区六一中路203号,开发商为鸿业房地产公司,建筑面积30500平方米,工程于1993年开始建设,1997年办理预售许可证,因债权债务、工程款纠纷等问题,十多年来未完工,属烂尾楼。

多名购房者说,开发商鸿业公司原有的法人代表为叶依光,在2011年,叶依光将持有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吕磊,吕磊遂成为该公司新法人代表。但吕磊接手后,几经折腾,却因各种理由无法交房,他们多次交涉但至今无果。

而近期,购房者了解到,开发商已经在2013年将鸿业中心大厦由商住楼变更为综合商业楼,5~25层使用功能由住宅变更为写字楼;并且在2013年12月拿到了预售许可证。

为此,购房者担心,随着该大厦规划变更,他们更拿不回房子了。

鸿业公司:前任法人隐瞒债务且“一房多卖”

日前,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找到了鸿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一语,他说,2011年,他们接手鸿业公司后发现,该公司的前任法人代表隐瞒了公司的巨额债务;同时,该大厦200多套房子,却出现500多名购房者,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随着调查深入,他们发现,这其中存在违规卖房的嫌疑。

黄一语说,他们通过查询了解到,在200多套房中,目前仅有十多套房子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目前,公司的处理方案是,能提供购房合同并愿意上交该公司的,可以退还购房款本金;对于违约金、利息部分,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昨日,多名购房者称,开发商的处理方案他们无法接受,接下来,他们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鸿业公司和购房者无法提供叶依光的联系方式,截至截稿时,记者未能与其联系上。

律师:法人代表变更不影响履行合同

昨日,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说,只要合同合法,法人代表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履行合同。为此,只要购房者提供的合同合法、相关程序合法,鸿业公司应该履行合同。

部分购房者说,他们是在熟人介绍下,与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认识,然后到该公司内购房。为此,郑律师说,需要给眼下的购房者提个醒,要购买商品房,切勿相信所谓“熟人介绍”、“内部价”,要购买房子应该到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交钱要拿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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