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个月查办34件贪污贿赂案 挽回损失3000万
2014-03-07 06: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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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福清市王某平涉嫌行贿犯罪,骗走高速征地赔青款900多万元案件;长乐营前街道某社区在组织实施项目征地的填土方工程中,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连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县某镇政府副镇长林某受贿案……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初,他们共查办案件34件,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福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至2月,全市反贪部门已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件,查处42人,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 昨日,市检察系统通报了以下3起案件:今年元月8日,长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长乐营前街道某社区在组织实施某项目征地的填土方工程中,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经检察系统调查取证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某社区相关干部,在协助长乐市营前街道从事该项目征地填土方公务过程中,与工头通谋。他们通过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的形式,将该填土方工程虚高造价,共同骗取填土方工程款计人民币145万元。该款被上述相关人员私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贪污,目前均被立案侦查。 连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该县某镇政府副镇长林某受贿案。 另外,福清市的王某平是涉嫌行贿犯罪的典型一例。其在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高速公路沿线高山、江镜、港头等乡镇抢栽抢种果树苗,以达到骗取高速征地赔青款的目的。为了能得到当地官员的支持,其先后行贿12名国家公务人员,共计83.5万元人民币。在受贿人员的支持和帮助下,王某平骗取到渔平高速征地赔青款共计900多万元。王某平行为已涉嫌行贿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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