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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区域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争取9月全市推行

2014-03-22 07: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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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福州市试点区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台商投资区4个区域探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成熟后于今年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

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各试点区域探索并逐步削减资质认定等前置许可审批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27种市场主体外,其他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将现行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其对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符合物权法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即可予以登记;推行“证”“照”“章”合一登记制,授权各试点区域逐步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公章三证一章合一的登记制度,相关证件编号由工商部门统一在营业执照上标注。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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