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六一北路百米绿化带一夜被挖空 市民喊可惜
2014-03-26 07:16 王林成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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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北路近百米绿化带一夜间被挖空 东南网3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林成 黄启鹏 文/图) 关注理由 矮灌木等植物被放倒,近百米长的绿化带被掏空,周边挡板上的施工公告又都是过期的,这样的施工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符合规范?昨日,福州市民林先生向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六一北路洋下新村旁的道路上,原本种满植被的近百米绿化带,一夜之间被挖空。他很疑惑:“工人的施工有些野蛮,植物都是被连根铲除,不知道这是否经过园林部门的审批。” 【现场】绿化带被挖 施工公告让人疑惑 昨日下午,记者在六一北路洋下新村旁路段看到,一块近百米绿化分车带都被挖起了。这段绿化带上的植物已不见了踪影,据周边居民介绍,这段绿地应该是前天夜里被挖掉的。 市民林先生表示:“今天早上,我们看绿化带成了黄土地,周边用挡板围了起来。挡板上贴着不少施工公告,但仔细一看,全部都是过期的。” 接到该绿地养护单位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反映的情况后,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的队员也赶到现场。“当时现场还有两名工人在施工,很野蛮地挖起绿化带里的植物。”执法队员向现场工人索要相关的绿化施工许可,工人们都拿不出来。 执法队员表示:“我们都准备以破坏公共绿地为由,对工人进行处理了,但随后联系上的项目负责人又说,施工经过园林部门的审批。但作为养护单位,绿化工程处却表示没看到过相关审批手续,而按照规定,养护单位对于辖区内的公共绿化移植,都应该知情。” 【调查】区园林局曾审批 未按规报备 六一北路近百米长的绿化带被挖起,到底有没经过审批? 该施工项目业主单位“中水电福建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称,施工涉及占用绿化带,在去年5月经过了晋安区园林局审批,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当时区园林局并没有限制他们如何移植这些绿植,所以他们就让工人直接铲掉。 记者获悉,去年初,福州市园林局就将占用绿地的审批权,下放到了各区园林局。上述负责人的说法,记者从晋安区园林局得到证实。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涉及绿地的面积约1000平方米,六一北路的这近200平方米是其中一部分,占用和损害绿地所产生的约40万元费用,已交给了他们。“晋安区园林局将会承担恢复绿地的责任。” 然而,该绿地养护单位市绿化工程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他们对此事并不知情,晋安区园林局并未按规定,将审批内容向养护单位报备。 记者从福州市园林局审批处获悉,根据福州园林部门的审批规章,审批前,施工单位要和养护管理单位到现场勘查;审批完,审批部门要把审批结果告知养护管理单位。对此,市绿化工程处相关负责人说,六一北路这段绿地,从审批到施工前,他们都不知情。 福州市园林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说:“施工开始前,相关各方应该通知养护单位,前往现场查看确定施工方案。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对城市绿地或者植物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声音】培植不易 铲绿施工不如移绿施工 昨日下午,记者在六一北路的洋下新村前看到,除了被挖走的植被以外,绿化分车带中的一些植物也已被砍断或压倒。 “六一北路绿化分车带的矮灌木、地被等植物,培育了四五年,已形成了很好的景观效果。被挖后,我们初步统计了下,裸露的绿化带总面积近200平方米。”绿化工程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审批和施工前后,审批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没有告知他们,所以来不及采取相关措施。 “其实如果提前规划,在施工的过程中保护好根系,六一北路上的红叶石楠、黄金叶等植物是可以移植的。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被施工队丢到哪去了。” 记者从福州市园林局了解到,红叶石楠、黄金叶等矮灌木,培育四五年的大苗比刚种植的小苗,要贵上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说:“现在不少审批权已下放到各个区了,但还是希望区园林局在进行审批的同时,也能充分考虑绿化景观效果和成本,做好和养护单位的协调工作。” 对于这样的铲绿行为,虽说经过审批,但许多市民认为太可惜。市民林先生说,六一北路绿化带里的这些植物,种下去很多年了,确实给整条路增添了不少生气,就这样被施工队直接铲掉了,让人心疼。这些植物其实也可以像行道树一样,移植后再利用。“如果施工确实有必要,又实在绕不过绿化,那么,铲绿施工不如移绿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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