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租期已到店家迟迟未搬 房东派6人砸店

2014-04-18 07:4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律师:租客确实违约,但房东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被砸小店现场一片狼藉

  这家粥店被砸得面目全非

本报讯(记者熊建鹏/文刘兴/图)店面租赁租期合同已到,店家迟迟不搬走,如果你是房东,你会怎么做?前日,福州福新路一家店面的房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采取了一个极端办法:既然不搬走,我就派人把你店面砸个稀烂。

6名陌生人一进店就砸

4月16日下午4点多,福州福新路“粥品堂”店员傅丽芳正在厨房准备晚餐,忽然从店门外进来六位彪形大汉,拿着铁棍,二话不说就开始打砸,一边砸一边说“搬不搬”,“搬不搬”……

据傅丽芳讲,这六个人都是他们房东刘某派来的,年龄都在二十几岁,人高马大。在前一天已经来过店里一次,让他们赶快搬走。

四年前,傅丽芳全家从闽清来到福州福新路,凑钱跟人合伙盘下了一家店面——“粥品堂”。几乎没有请工人,都是自己一家人在经营这家小店。当日下午4点多,店里没有什么客人,就傅丽芳和她嫂子在择菜,被这突然闯入的一伙人吓坏了。

房东承认自己派人砸店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粥品堂”门旁玻璃橱窗破了个大洞,店里的风扇、闹钟、餐巾纸盒等物品都掉在地上,消毒柜的玻璃被敲碎,每张桌面的玻璃也被打碎,地上满是玻璃,无从下脚。

有些顾客来到店门前一看这幅“惨状”,都惊愕回头离开。

记者致电店面房东刘先生,对方表示,店面租赁合同在2013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店主傅家跟他商议,希望续租几个月,等找好下一家店面再搬。于是口头协定租到2014年的3月1日,但到期后,店家还是没有搬。并且一周拖一周,一直没有搬走。

刘先生说,他的亲戚和他合作准备在这里开家拌面小吃店,傅家不搬走,他们迟迟没法弄。他表示,当天砸店的六个人,是他派去的装修队伍。“我自己和亲戚合作准备开个拌面店,我要不要装修了?”刘先生说。

对此,傅丽芳的父亲傅银诗说,“我们另一家店面已经找好了,4月17日是个好日子,我们打算当天搬走,没想到就差这么一天,他就派人来把店砸了。”

律师

店家违约,但房东砸店也要赔偿

傅丽芳说,在合同到期后,他们希望续租,并且愿意提高租金,但是房东不同意,非要收回去。

福建华巍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开华表示,如果店面要继续出租,那么傅丽芳及其家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果房东要自己收回经营,那么他需要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店家。但是傅丽芳表示,他们至今不知道房东要自己经营。“我们装修得这么好,他要收回去出租,肯定会有很多人来租啊!”她说。

林开华说,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四个多月还没有搬走,傅丽芳他们确实已经严重违约,房东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但不应该暴力砸店,现在店面已经被破坏,房东应对破坏物件进行赔偿。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