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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餐馆卖河豚致女食客中毒 所幸症状较轻

2014-04-22 06:56  章微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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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未能禁止,餐馆公开卖河豚

记者从我省卫生部门了解到,我省禁止市场、餐馆出售河豚鱼。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餐馆推出河豚鱼菜肴,已是公开的秘密。

在福州梅峰路的蓝韵和轩大酒楼,海鲜池里游弋着数十条胖嘟嘟的河豚。玻璃缸上的价目牌写着:河豚,98元/条。工作人员一直推销,河豚味道鲜美,点的人不少,而且河豚鱼是养殖的,处理得当,完全无毒,可以放心吃。

在福州东街口附近的和谐苑会所,周主管说,河豚是他们的看家菜,除非不吃鱼的人,否则每人必点,原价198元/条,现价158元/条。河豚是从江苏空运到福州的,师傅也是从江苏扬中聘请的,从宰杀、烹饪到下脚料处理都是他一手包办,开业两年多,从来没有食客中毒。

相对于这两家餐厅高调卖河豚,上述疑似发生河豚中毒的餐厅的菜单上并没有河豚这道菜。经理说,一般都是熟客才点河豚。记者问:“河豚不是禁售吗?”该经理说,福州市场上,河豚鱼都公开售卖,为何餐厅不能卖?

我省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谁也不能确保吃河豚100%安全

记者从我省卫生、海洋渔业等部门了解到,我省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河豚鱼的禁令,但卫生部在1990年出台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通知,要求在国家政策没有调整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

我省卫生部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认为,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有些河豚鱼含有剧毒,谁也不能确保吃河豚鱼100%安全,加上国家的法律规章禁止,所以我省一直是禁售河豚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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