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减肥不达标可退款 美容院食言工商介入解决
2014-04-23 09: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美容院承诺可减肥5千克,结果客户只减了2千克不到。后经长乐工商部门调解,长乐一家美容院退还刘女士2384元。 去年12月底,刘女士在长乐市区一家美容院花3000元购买了一个减肥疗程,该美容院承诺一个疗程内可以减肥5千克,无效可退款。刘女士说,现在都不止一个疗程了,依然没达到商家所承诺的效果,她要求退款。但商家不同意。 商家表示,不是减肥疗程无效,而是刘女士的减肥疗程时间跟春节撞上了,没有持续减肥,所以效果不太明显。 但刘女士认为,商家春节期间没有营业,导致她没有持续减肥。经调解,美容院退还她2384元。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张永志 林帅) |
相关阅读:
- [ 04-21]小编物语: 2013年最火美容院项目总结
- [ 04-04]称纹眼线后眼角膜受损 大马华裔女要向美容院索赔
- [ 03-30]女子在美容院拔火罐被整瓶酒精烧身
- [ 03-26]如何选择最好的美容院线产品
- [ 03-06]厦门:美容院轻体排毒体验价9800元 实际成本仅千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