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配业主钥匙 前护工合伙他人盗老东家万元财物
2014-05-06 10:2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仓山区陈女士因工作忙,请了个护工林某春帮忙照顾住院的母亲。将家中钥匙交给林某春,让其帮忙把物品放回家。但不久陈女士发现,林某春手脚不怎么干净,于4月28日将其辞退。次日,陈女士就发现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和600多元现金被盗。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警方发现两名嫌疑人,其中一名正是已辞退的护工林某春。 经查,林某春好赌成性,生活窘迫,被解雇后利用事先偷配好的陈女士家的钥匙,与无业青年林某辉配合盗窃。4日,二人均已被刑拘。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临江综) |
相关阅读:
- [ 11-06]租客退租前偷配钥匙 两次潜回屋内偷房东财物
- [ 11-01]偷配钥匙盗金饰现金 淡定小偷请警察进门搜赃(图)
- [ 07-16]中介偷配钥匙瞒房东深夜看房 房东:这是私闯民宅
- [ 06-13]“装修工”偷配住户钥匙 冒充主人盗取同行钱物
- [ 05-10]女子退租后用偷配钥匙盗新租客金饰 被警方拘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