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福州参保居民可享更多医保优惠政策
2014-05-07 06:49 李思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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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榕职工医保账户使用范围将扩大 从7月1日起实施,同时定点药店每15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元 东快讯(记者林娟)记者日前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福州市将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允许使用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同时,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每15日最高支付限额也将由原来的150元提高至200元。 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允许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后,只要医保卡里有个人账户余额,都可以直接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可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CT检查的个人自费部分。 此外,本次福州市人社局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提高了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待遇水平。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率,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常见病不出街道”,进一步缓解群众反映的“看病难”这个难题。 “同时我们还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这一两年时间,全市符合条件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范围,方便群众就医。”上述负责人说。据统计,目前纳入定点单位范围的约有140家,全市定点率达90%以上。 7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 为引导群众就近就医,福州市取消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起付线,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同时将上述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降至300元。 比如,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花费1600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按照原先的规定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个人需自付=1500+(1600-1500)×35%=1535元;取消起付线后,个人需自付=1600×35%=560元。也就是说,取消起付线后,参保人员到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比到三甲医院省975元。 另获悉,自7月1日起,将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由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到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将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今年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相较于今年国家规定的标准高了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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