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二手房指导价 四城区平均或涨13%
2014-05-16 06:48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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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将实行动态计税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地税局、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等部门,但上述部门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记者看到,根据公告内容,取旧标准而代之的,是一套“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6月1日,这套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营。 公告指出,计税标准有两个,房屋申报价等于或高于计税评估价值的,按纳税人申报的价格计算征收税费;房屋申报价格低于计税评估价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评估价值计算征收税费。是否按新标准计税,以二手房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的受理时间或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对于这套“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知情人士表示,这套系统是动态的,会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地段,产生不同的评估价格,不同于原来静态的“粗线条”计税方式。 对计税价有疑问该如何处理? 对于上调的比例,相关部门目前并未正式公布,但据记者了解,在一份福州市地税局上报的方案中,有提及上调比例,四城区的平均涨幅为13%。最终如何执行,需要等福州市政府拍板。 对此,福州房产专家王剑超表示,存量房交易动态系统特点之一,就是一小区一价格,价格将落到具体小区。 但他表示,既然要实行一小区一价,就要拿出能让买卖双方都信服的依据。目前,权威的依据有4处来源,分别是交易登记中心的一手房网签和二手房网签数据、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的估价数据、福州最大的3家二手房公司真实交易价格。但目前,该动态系统并没有进行完整的数据收集,可能拿不出充分依据。 王剑超提醒,当市民对计税价格有疑问时,应该和地税局联合委托正规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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