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万只能租1年店面 承租人与房东陷“拉锯战”
2014-05-20 11:05:5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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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四川人陈利花了20万元的高价从他人手中转租了位于首山路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门口的一间店面。才租了一年多,校方就要收回店面。损失惨重的陈利觉得自己上当受骗,19日致电本报反映自己的遭遇。 看中经营前景 高价受让店面 19日,记者在陈利承租的店面门口看到,卷帘门半拉,不对外营业。陈利告诉记者,这间店面现在当仓库,里面堆放着他以前开店时留下的餐桌、椅子等物品。 陈利表示,这间店面的面积有40多平方米,原先由陈松经营药店,月租金为5000多元,租期到2013年8月底为止。陈利看中校园周边学生多的优势,于2012年5月和陈松签订了店面转让协议,向陈松交了20万元转让费。出租方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书面同意改由陈利承租,承担陈松原先享有的该店面的权利与义务。 陈利特别强调,因为担心租约到期后校方不让他续租,他曾多次询问校方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口头告知,他享有优先承租权,到时在同等条件下还是由他租,至少可以继续经营5年以上。于是,他放心地转租下了这间小店面,并投入5万多元进行店面装修。 校方要强行收回店面 承租人告上法庭 去年8月,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要求陈利在当月的月底前将店面清空交还,并称该店面日后出租必须进入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竞价招租,陈利不享有优先承租权。而当时陈利才经营了一年多,经营状况并不理想。 陈利这时才了解到,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2012年2月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要统一进入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陈利认为,校方和陈松故意隐瞒了这项规定,导致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冤大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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