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租房“隐居”小区内 招客方式转向网络
2014-06-07 07:59:5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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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暗访“短租公寓”发现 日租房“隐居”小区内 招客方式转向网络
在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内摆放着3张床 □东快记者郑旭光林春长李剑准文/图 5个房间挤32个床位出租,因10元钱引发纠纷被民警“一锅端”(详见:一套日租房摆满32个床位 自称堪比三星级酒店)。由于日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引起人们的关注。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中介经营的传统意义上的二手房租赁外,目前以家庭旅馆或旅舍的名义对外出租的日租房,也打着经营的招牌,“隐居”在不少福州普通居民小区中。 知情人士称,日租房一般集中在商圈、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此,警方表示,日租房安全隐患多,经营者或被追究刑责。 现象 日租房招客从街头转向网络 昨日,记者在晋安、台江等地走访,基本很难发现张贴在街头的“租房”“日租”等小广告,但在网络上,日租房的信息泛滥。 记者在58同城、租房网等几个网站上看到,网站上均有短租房的筛选,而且这些短租房基本上属于个人房源。 记者以寻租人身份咨询了房源位于群升白马郡的“日租床”。当记者要求预订一个床铺,只住一个晚上时,对方表示,男的两个房间的多个床位都已经住满了,只剩下女的床位。记者询问次日是否还有床位时,对方表示,如果有的话再联系,每个床位22元。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一家位于三坊七巷的“日租床”房源。对方表示,一套房内有多间房间,有每间8个床位的,也有6个床位的,不过最少要3天起租,一天25元。当记者提出看房时,对方表示,“这个价格你也知道,就是上下铺的床,读过书的人都知道,没什么好看的。” 在咨询的过程中了解到,有一些“日租床”只供女性租客,而一些则男女不限,但男女不能同住一间。 暗访 名为“短租公寓”实际上是群租房 通过网上信息,记者看到很多“日租房”在网络上打出家庭旅馆或旅舍等招牌,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日租房实际上是群租房。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在网络上发布“日租床”信息的陈女士。但记者提出要看房时,陈女士称自己没空,干脆把租客的电话给记者,让记者自行联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广达路玉树新村一居民楼。记者进入该出租房,便看到门口正对面的水槽和洗手间,通过只有一米宽的小走廊,里面有两个大小不一的房间,显得十分简陋。 住在该出租屋内的租客告诉记者,这个房子是“二房东”租来的。二房东自己住一间,剩下的一间“二房东”买来铁架床用于出租。 记者注意到,“二房东”用于出租的房间在20平方米左右,里面摆放着三张上下铺的铁架床,除了一张桌子,没有其他任何家具。 “日租一间20元,月租的话400元就行。”该租客说,由于一时找不到房子,就临时租了“日租床”。但日租房住得并不舒服,很多人互不认识,群居在一起,很不安全。她在日租房内住了不到一个月,有些人住几天就走了。 知情人士 日租房集中在商圈、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日租房一般“隐居”在福州普通居住小区中,而且这些小区靠近商圈,或者位于学校周围,甚至是在城乡接合部。 “价格便宜是日租房的‘卖点’。”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外地租户临时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就会找价格相对便宜的日租房过渡,而一些考试、旅游、探亲访友者为了省钱,也会临时租住日租房,所以部分经营者瞄准了这一市场。 知情人士表示,有一些日租房设在自家民房内,没有留出消防通道,有的连灭火器都没配备。这些简易的日租房均有一个共同点:只要旅客肯交钱入住,房东不会过问住进来的是什么人,也不需要进行任何身份信息登记。据了解,选择日租房的人群,大多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学生。 警方 日租房安全隐患多 经营者或被追究刑责 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对未经审批日租房的打击和检查,查封了不少非法经营的问题日租房。为了躲避打击,一些日租房越来越隐蔽,经营方式也从之前直接在街上张贴广告,转向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电话订房。 警方表示,日租房是一种未经国家行政机关许可非法经营的旅馆,游离于公安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管之外,不履行旅馆业必须“四实”,即“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登记并传输公安信息系统的规定义务,所以极有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的藏身之处,也可能滋生“黄赌毒”等丑恶行为。 此外,日租房未经消防审验,没有正规管理,还存在着极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而且极有可能发生被骗、被抢、被盗、打架斗殴等案件。 民警介绍,日租房是未经许可的,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取缔,对违法经营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经营日租房获利达一定数额,公安机关在取缔场所的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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