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一孩生育实行登记领证制度 缩短办证时间
2014-06-11 09:03:3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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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诿刁难办证者 要被效能问责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办理生育服务证申请。户籍地与常住地均在五城区范围内,但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计生办证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先收到申请的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按要求予以告知、受理,同时将办理情况通报另一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首先收到当事人申请的办证工作人员,要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负责全程跟踪办理,直至发证为止。 人口计生部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办证所需材料。对于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可先予以收件办理,待当事人补齐材料后予以发证。对于因身体原因无法到窗口办证的特殊人群,应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申请办证,今后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将试行网上预约办证。 市人口计生委强调,因办证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造成群众举报投诉的,经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调查核实后,对办证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主管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效能问责,并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中对所属乡镇(街道)、县(市)区予以扣分处理。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再生育办证所需材料请看清 按照“单独两孩”政策,再生育办证需提交哪些材料?近日,市人口计生委根据修订后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单独两孩”等15类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办证人明确了办证所需材料。 据了解,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必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另外,15种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根据“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申请的,需提供第一孩出生医学证明。 2.根据“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申请的,需提供收养证以及县以上医疗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3.根据“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和“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申请的,需提供设区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 4.根据“夫妻一方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四至一级”申请的,需提供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生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根据“因公致残伤残等级为五至一级”申请的,需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致残伤残等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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