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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提高部分计生奖励标准 领独生证奖励增300元

2014-06-26 16:10:5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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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罗源县部分计生奖励优待制度奖扶标准提高。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农村生育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奖励费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救助金标准,一级每人每年救助金由6000元提高到8400元,二级每人每年救助金由4800元提高到6600元,三级每人每年救助金由3600元提高到4800元。

(福州日报记者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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