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饮品消费投诉增多 市民需谨防饮品过期变质
2014-07-01 11:51:4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7月1日讯 气温逐渐升高,饮品迎来销售旺季,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呈现上升态势。记者昨日获悉,近期仓山区工商局已连续接到多起有关饮品的投诉,投诉的内容多为饮品变质和过期等。 王先生是一名球迷,近期因常常熬夜看球,啤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陪伴品。19日,他在仓山区廉美超市购买了15罐白鹳啤酒,总金额252元。当晚他开罐饮用时却发现啤酒的味道有些怪异,一看,竟发现所买啤酒的保质期都只到今年1月2日。次日,王先生要求超市方退款并赔偿,但对方认为王先生在饮用啤酒后身体并未出现不适,只同意退款。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与超市达成一致意见,由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00元。 工商人员提醒,因夏季温度较高,饮品保存难度加大,消费者在购买、储藏、食用饮料时,要做到理性慎重。购买饮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便利店,一些临时摊点不具备饮品冷藏保鲜要求,饮品在存放过程中易变质,且由于摊点不固定,容易陷入事后维权难困境。购买饮品后,应按照贮藏说明要求采用正确的贮藏方法,尽量做到即开即饮,以防变质。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李荔) |
相关阅读:
- [ 06-19]新罗区消委会:夏季饮品消费莫忽视安全
- [ 06-01]福鼎市点头工商所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 [ 05-03]CoCo都可茶饮始终坚持品质
严选原物料 夏季饮品全鲜上市(图) - [ 08-09]夏季饮品投诉不断 一市民喝中绿粗粮王后腹部绞痛
- [ 07-01]厦门26种夏季饮品抽检均合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