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一女子谎称出售“官员抛售房”坑买家上千万

2014-07-09 17:11: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打扮时尚开豪车交物业费很爽快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上海新苑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说起陈某某,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印象很深刻,“她很豪爽,都是十几套房子一年的物业费一次性交齐。”

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回忆,陈某某四十岁出头,打扮得很时尚,经常开豪车出入小区,“除了奥迪,还见过她开宝马。”

记者了解到,上海新苑小区是拆迁安置房,共10栋楼3300套房子,目前基本都没有办产权证。小区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据其了解,目前小区内被陈某某租下并出售的房子多达40套左右,涉及案值超千万。

一位房东告诉记者,有传言陈某某今年5月跑路到外地,但被一位受骗买家雇人追回,目前可能已经被警方控制。随后,记者向警方核实,民警称,此案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案情。

安置房交房两年才能办产权证

作为租客,陈某某是如何骗取购房者信任,将租来的房子进行出售的呢?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陈某某曾谎称福州某官员在该小区中有十几套房产,最近由于上头查得紧,便将这些房产通过她来出售。由于“急于”出手,出售价格在每平方米12000元到13000元不等,比市场价每平方米要低3000元左右。一些买主禁不住低价的诱惑,就从陈某某手中购买了这些房子。

在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这些受害人为什么会容易上当受骗呢?记者昨日了解到,由于整个上海新苑是拆迁安置房,交房至今才刚满一年,而拆迁安置房一般都要两年后才能办得下产权证。而陈某某正是利用这个借口,通过熟人或者朋友介绍,直接签订合同。“很多受害人都是跟她很熟的朋友,也没有查看拆迁协议。”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主任昨日表示,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定要确认卖方具备所售房产的处置权,如果没有产权证等证明,也要对方出示拆迁安置协议,明晰房屋的产权人,以免引发纠纷或者上当受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