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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福州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伞将罚50元

2014-07-29 06:45:57 陈恭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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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对被拦下的骑手进行批评教育(警方提供)

东南网7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警 鼓交巡 实习生 徐文锦 文/图) 昨日下午4点,福州警方在五四东大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行为进行查纠。一个小时内共有7名骑手被拦,民警要求骑手拆除遮阳伞。警方介绍,眼下已进入夏季,有些电动车骑手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伞,具有安全隐患。而8月1日后,此类行为将会被处以50元罚款。

昨日下午4点开始,鼓楼交巡警大队在五四东大路口进行执法。很快,一辆加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就被民警拦下。骑手说,眼下天气炎热,为了避晒,她花了几十元买了这把遮阳伞。

随即,民警告知,因电动车身小,加装遮阳伞后影响稳定性,具有安全隐患,比如遭遇风雨天气,极易连车带伞被吹翻。同时,遮阳伞也会影响他人视线,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拆除。

民警对骑手进行批评教育后放行。截至下午5点,共有7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被拦。

现场鼓楼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李副中队长说,对此类行为,民警目前多以教育劝导为主。但8月1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就将实施,

其中规定,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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