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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罚自看5分钟 深圳交警"神处罚"福州暂不考虑

2014-08-07 07:35:3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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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在福州滥打远光灯车辆不在少数

昨日下午6时许,东南快报记者在东街同仙塔街交叉路口观察了近20分钟,发现来往汽车百余辆,近3成开着远光灯,有的车远光灯还是氙气大灯。

其实在该路段,路灯很亮,根本没有必要开远光灯。“很多司机开远光灯主要是为了方便自己看路,却没有意识到对周围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在一旁等候信号灯的刘先生说。同样,当晚在五四路、湖东路、华林路等多处路段,滥用远光灯的司机不在少数。

有着十多年驾龄的张先生分析认为,对很多驾驶员来说,开远光灯其实也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习惯和惰性使然,“在人多、车多的路段,他们很可能懒得频繁变换车灯。”

另外,也有司机称开远光灯是“被逼无奈”。刚拿到驾照不到半年的陈先生说,他常常遇到对面车辆开着远光灯交会的情况,通常他的做法是用灯光闪几下,以提醒对方改换近光灯。“有时候对方还是不换近光灯,我索性也用远光灯。”

那么对此,福州警方是否考虑借鉴“神处罚”模式呢?

福州警方暂不考虑深圳模式 泉州南安7月初便用了此法

昨日,福州警方回应称,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滥用远光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福州警方已将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常态化管理,在设点查车时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对违法者在处罚的同时都会进行灯光使用的教育,但暂不考虑采用深圳的体验式执法。

不过,其实7月初在泉州南安,警方在整治远光灯时,便采用了此种方法。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联系到南安警方。据了解,早在6月底南安警方便开展专项整治远光灯行动,但是效果不佳,有部分车主甚至刚领完罚单,过了整治路口又迅速将远光灯打开,让现场执法民警十分头疼。

7月8日,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为此推出了新的处罚法:在南安市体育馆门口,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被要求坐在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

“我们是作为体验教育来进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让司机进行换位思考。”据南安警方介绍,当晚他们一共查处了21名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在询问过司机意见后,才进行体验活动。

据了解,经过此次特殊的体验活动,南安的司机开远光灯率下降了2成多。

警方提醒:如遇远光灯切不可急踩刹车

有关远光灯的危害,东南快报也曾多次报道。曾有媒体做过实验,模拟对面车辆打出远光灯,两车之间正好有行人通过,那么被远光灯照射的那辆车的司机,当他距离行人30米和10米时,视觉感受几乎一样,只有到了5米距离时,才能明显感觉行人已经在车前。“因为远光灯产生的强大光圈,会让司机的视野景深变小。”民警介绍,这样一来,司机对来车车速和车距的判断就会出问题,车祸因此而生。

那么,碰到远光灯该怎么办呢?不少司机都有一个误区:踩刹车,但这是错误的,这也是很多新手容易被追尾的原因。

福州警方提醒,正确做法是,马上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对面远光灯的直射,这样就能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如果是后车开远光灯,则避免变线、并道或者超车,尽量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行驶,“躲开”从后而来的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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