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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青年为尝鲜吃了两条河豚鱼干 半小时后中毒

2014-08-14 07:51:29 林雅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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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河豚鱼属违法消费者发现可举报

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一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河豚鱼进入流通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明确:“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早前,他们就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水产品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巡查。

“目前,福建省还没有正规的宰杀河豚培训,也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厨师资格认定及颁证,个别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经营河豚鱼是十分危险的。”该负责人说。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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