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渣土车被扣46天要交2300元 保管费谁承担
2014-08-26 06:53: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车主取车时被告知要交2300元才能放行 东南网8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张超晖 文/图) 因车辆逾期未年检、无证运渣土等,一辆江西牌货车被福州仓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和警方执法人员查扣至仓山宏兴停车场。前日车主去取车时被告知,停车46天需缴纳2300元才能放行。 车主感到不解,警方不是说因扣车产生的停车费用不由车主承担吗?停车场回应,费用来自仓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扣车部分。 司机:被扣46天,2300元停车费用谁出 前日江先生联系海都报称,他驾驶的货车车牌号为赣F82156,登记在江西资溪鑫铖运输有限公司。7月10日晚,他运渣土经过洪山桥附近时,被仓山警方和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拦下。 警方查出其车辆逾期未年检,作出暂扣车辆的处罚;仓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则查出其属无证运输渣土,对其作出扣车30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车辆被扣在仓山区宏兴停车场。 8月8日,30天的扣车时间到期,但由于处理此事需要跑两个部门,加上需要联系江西的公司将相关材料邮寄过来,直到前日江先生才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取车必须缴费,停车时间46天,每天50元,总计2300元。 江先生对此无法接受:“此前处理此事的民警告诉我,扣车的费用不是我承担,为何停车场又来收费,这个费用到底谁来出?” 停车场:收的是场地使用费,非停车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前日下午仓山区宏兴停车场大门紧锁,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一名工作人员。该人员解释,他们是私人停车场,不是公共停车场,场地、人工等都需要资金,否则无法维持运转。根据规定,扣车的费用的确是由执法机关来承担,其中警方与他们有协议,因警方扣车所产生的费用,警方会支付。但仓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方面,则没有给他们支付过费用。为此,这部分费用,他们只能向车主要。对于停车费用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不是停车费,因江先生的车是货车,价钱会比小车高一点。 昨日上午,记者向仓山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反映此事,在登记后,工作人员称,汇报领导后向记者反馈。但截至昨晚截稿时,记者没有接到相关电话。 |
相关阅读:
- [ 04-13]南京执法人员被黑渣土车拖行百余米
- [ 02-27]黑渣土车司机拒绝检查恶意撞击警车 逃匿一月被拘
- [ 12-03]福州“黑渣土车”大白天排队乱倒
- [ 12-01]福州二环旁绿化工地 遭“黑渣土车”破门倒土
- [ 05-06]处罚黑渣土车3000元太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