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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榕30多年无身份49岁依姆落户难 被抱养多次

2014-09-03 07:40:55 吴剑杰朱耀伟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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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解答入户但已被注销需找当地派出所开证明

二个月前,她开始往盖山镇派出所跑,希望落实户口和身份证问题,而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跟老家那边的派出所接洽,否则没有出生地的户口证明,基本上办不了身份证。

由于路途遥远,来回要耗费很大一笔钱,廖依姆便委托自己的亲戚去了达县派出所询问具体情况。得到的消息是,廖依姆的户口大概在70年代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连档案底本都没有了,名字登记也没有了。廖依姆说,具体的原因她也不清楚,她说,这个消息就好像宣布“这个世界没有我这个人存在,跟没生下来的一样”。

盖山镇派出所何警官坦言之所以谨慎行事,不轻易落户,是因为一来该地区处于拆迁范围,户头值钱;第二个是为了避免重户的状况,“这个责任很大”。

何警官介绍,如果廖依姆入过户,但已注销,要当地派出所开证明,证实当事人的养父母是谁,什么时候死掉,以及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是多少,具体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入的户,同时要表明现在已经注销。

然后,盖山镇派出所将根据此证明通过廖依姆夫妻俩的结婚证以夫妻投靠的关系给她落户,没有结婚证的话,就要及时补办。但何警官表示,这种证明一般需要有三四个证明人,考虑到廖依姆多次抱养以及年龄较高的情况,“可能没有多少人能够确认她的身份”,这会给廖依姆造成一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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