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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法院四名法官腐败被判刑 福州市纪委剖析

2014-09-12 09:21: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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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丘之貉害人害己

由于不断受到他人请托,林某某发现仅凭一己之力无法成事,于是渐渐将周围3名同事拖下水。

2009年,在审理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期间,林某某应案件代理人陈某的请求,让同事柳某到台江区法院执行局找关系,促使案件执行款尽快全部到位。林某某与柳某约定按执行款到位额的比例给柳某“辛苦费”,柳某欣然同意。

随后柳某找到执行该案的经办人台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某某帮忙,并向刘某某承诺事后给予好处。刘某某拍着胸脯向柳某保证不负所托。2009年7月,执行款全部到位当天,陈某将所谓的“辛苦费”交给林某某,随后林某某约柳某、刘某某吃饭,席间林某某将“辛苦费”交给柳某,柳某又将其中5万元给了刘某某。

2010年上半年,有一起房屋典当关系民事案件,林某某接受其堂侄林某请托,找案件主审法官程某帮忙为原告方提供关照,并替林某送程某7万元。程某假意推托了一番,随即将钱纳入囊中。

经查明,2007年至2012年,林某某共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19.3万元,介绍贿赂17.86万元,柳某收受人民币4万元,刘某某收受人民币5万元,程某收受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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