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户拒交房 福州观风亭路北段拆迁又遭"卡脖"
2014-09-29 08:36: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住户:房价涨了应补偿50万元 “公正新村4座是省食品公司1995年建的单位集资房,我当时交了1.5万元集资款,并花了钱装修和日常房子维护,现在房价都这么高了,省食品公司应该给我补偿50万元。”住户郑先生说。 郑先生介绍,由于701单元房子属于加盖的,没法办理产权证,导致他一直无法取得701单元房子的所有权。曾有一次单位叫他出资3万元,701单元房归他,但他当时只愿出资2万元,最后与单位省食品公司没谈成,他至今对此有些后悔。 在谈到为何把高龄父母搬到701单元房子居住时,郑先生说,省食品公司还没有给他补偿款,他担心房子没人住,就被人拆掉了,安排高龄父母住到701单元房也是无奈。 □声音 公众利益为重盼早日解决 “家门口这条路2008年就动工了,可修了6年多,还剩下100多米没修好,变成‘半拉子’工程。”观风亭路附近居民周先生说,观风亭路北段竣工通车后,能有效缓解鼓屏路、五四路的交通压力,希望该住户和省食品公司能以公众利益为重,早日协调解决补偿事宜。 市民张女士则认为,住户应该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并提出具体的补偿款项。另外,省食品公司也应该多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住户合理需求,早日督促住户搬离,将房子交给拆迁单位拆除,不要拖了观风亭路北段施工的后腿。 |
相关阅读:
- [ 09-16]福州观风亭道路改造明年1月完工
- [ 06-03]福州观风亭路屏东河岸边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 [ 12-27]福州观风亭已修复 坊间传古时曾是气象站
- [ 12-16]福州观风亭路拆迁紧张进行中 年底有望交地建设
- [ 12-16]福州观风亭路拆迁仅5户未签约 年底有望交地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