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堵车时一男子突发哮喘身亡 交警呼吁安全驾驶
2014-10-04 06:56:59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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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沈海复线莆田段,一部私家车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 交警、车友列三大占用应急车道现状 警方提醒:强行占用应急车道,可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福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的交警以及不少车友的反馈,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在高速路行车当中,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驾驶人贪图方便占用应急车道。受访者表示,经常一些驾驶员为了自己驾车方便,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高速公路封闭车道后,一些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强行通过,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人为堵塞,导致处理事故的警车和救护车、消防车无法及时赶赴现场,以至延误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的快速处理。 今年10月1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在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看到,当时在美菰林隧道前附近的车流通行十分缓慢,但仍有不少车辆按捺不住,在堵车大军中变道加塞。 其次,高速交警表示,在巡逻时他们经常发现有的驾驶员在经过长时间的驾驶后,为了活动筋骨,竟然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下来休息,也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即便面对一旁 高速疾驰的车辆,他们仍在高速公路上谈笑风生。在对其行为劝阻时,竟全然不知其违法行为潜在的危险性。 此外,由于驾驶人缺乏必要的出行计划,在高速公路行车时不注意车况和观察服务区所在位置,导致行驶途中故障、缺油等,或驶过服务区、高速出口时,占用应急车道通过倒车的方式返回。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2条第4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扣6分,并处以200元罚款;若是驾驶营运客车,则将面临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而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如遇交通管制,车主不听从现场警察劝阻,强行占用应急车道,就不仅仅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了。对此,警方可按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违法行为处罚,即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网友声音 在昨日东南快报的转发微活动上,不少网友在惋惜生命的同时,还承诺不会占用应急车道: 给别人留一条生路,其实也是给自己留一条生路。可惜了……今天我也将要出行,我在这里发誓,我一定不会占用紧急通道!——网友“闯王” 救援方式单一造成的悲剧已不在少数,我们在谴责占道的同时,是不是可以建立空中救援的预备机制呢? ——网友“独孤天涯” 在高速路的应急车道上标明“生命通道”,或者是“谢绝行驶”的路标字样可能会好点。最好还要五百米标一次“生命通道”再五百米标一个“谢绝行驶”。 ——网友“柳林家” 提高我们的素质,不占用应急通道……为别人留条道,同样也是为自己——网友“落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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