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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发动船员“讨薪” 实则为自己非法敛财止损

2014-10-09 14:26: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假租客打官司】

两公司串通虚构租约想逃避法院强制拍卖

厦门禾达公司与某银行厦门分行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签订了高额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禾达公司提供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给银行,作为抵押担保。后来因禾达公司违约,银行依公证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9月,厦门市中院对禾达公司的抵押担保标的进行拍卖,宏明辉公司以7572.49万元的价格竞得。

得知拍卖消息后,闽台公司随即诉至法院,称其于2011年7月与禾达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禾达公司将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附着于此上的机器设备等出租给他们,租赁期限为12年,租金每年为30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水电费、税款交纳和办理登记等事项。闽台公司称其已依约支付了租金,并进驻租赁物,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有效。

审理中,闽台公司为证明其已依约支付了租金,提供了记载多个自然人账户之间转账记录的银行业务凭证,交易金额为950.96万元。该公司还提供了由禾达公司出具的收款确认单和确认书,分别确认了闽台公司依约支付租金及为禾达公司代垫工人工资并折抵下一期租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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