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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场现大壳香粉樱酥粉 商家:用了能招回头客

2014-10-14 07:14:5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大部分产品印有生产许可证是否含有罂粟成分厂家各有说法

东南快报记者买来的5种相关产品为,青岛添香食品配料厂出品的“大壳香粉”、青岛味琪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泰籽佰味香”、昆明大唐厨师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馋厨香膏”及两包衡水樱花调味品有限公司的“樱酥粉”系列产品。这些产品上都可以看到生产许可证书、生产标准编号及生产许可证号。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试图证实几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是否属实,发现5种产品中,只有2种可以查到。

可以查到的两家厂商分别是青岛味琪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及平度市天香食品配料厂。两家公司注册的产品名称均为食品添加剂。这两种产品对于成分明细描述都十分的简略,其中天香食品配料厂“大壳香粉”的成分描述仅为咸味食品香精[液体、浆(膏体)状、粉末]。

随即,记者与“大壳香粉”的厂家联系上,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大壳’不是‘大烟壳’,产品中没有罂粟成分。烟和罂粟的图案,只是单纯的产品包装。”就在挂断电话的5分钟后,自称是“福州宝佳调味香精香料配送中心”老板便给记者打来电话,强调产品中绝对不会含有罂粟成分,“一袋香粉才几十块钱,要是含有罂粟粉,我不亏死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馋厨香膏”的厂家电话,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的产品,含有罂粟成分。”想要拿货的话,必须通过福建的总代理确认身份后,才能拿到。

而记者多次拨打“樱酥粉”河北衡水的厂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之后,记者试图与产品涉及的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但相关工作人员都以各种原因推辞。

这些产品是否符合食用规范,是否含有违禁成分?东南快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此事,并请相关部门进行相关检测。

不管是否“灭活”调料不许添加罂粟籽

2005年8月卫生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卫生部要求:严禁灭活罂粟籽和用灭活罂粟籽或罂粟籽油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对市场流通的此类产品应依法予以收缴并监督销毁。

食用含罂粟籽调味品对健康是否会有影响?

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籽的调味品,对健康是否会有影响?

山西省太原市太钢总医院药材科李芳主任说,国家对罂粟籽和罂粟壳的管理都很严格,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如果能确定是单纯的罂粟籽,罂粟籽一般不含让人上瘾的毒素。但如果是罂粟壳,那就是有毒的,因为里面包含吗啡等,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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