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楼区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文龙一次性偿还长寿公司30万元,肖如生分期偿还长寿公司180万元及相应利息,林浩以其位于仓山区海润华府的房产为舅舅肖如生偿还欠款180万元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可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调解书生效都已经两年了,肖如生仍未偿还其中的大部分钱款,林浩也未偿还这些钱。鼓楼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表示,鉴于这种情况,该院将考虑强制拍卖林浩位于仓山区海润华府的房产,用于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的钱。 鼓楼区法院提醒市民,在不少民事借贷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亲朋好友关系。他们或碍于人情,或因贪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好处费,轻易提供担保,结果因被担保人不还钱,而不得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此,市民在进行担保时,一定要谨慎。 据鼓楼区法院执行局有关人士介绍,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全国各级法院正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把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法院将与银行、工商、公安、房产、国土等部门联网,加大财产查控力度,让“老赖”在银行贷款、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置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破解欠款执行难问题。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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