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设专项资金 投入1.38亿元奖励美丽乡村建设
2014-10-22 07:58: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22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福州市宜居环境建设,福州市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宜居环境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今年计划安排1.3892亿元用于奖励补助县(市)区宜居环境项目建设。 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方面,对列入省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贫困县永泰县、闽清县参照省级基本补助标准110万元、90万元的70%配套,其余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省级基本补助标准90万的30%配套;对经省级确认的2014年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省奖励30万的50%配套,即每个15万元;市政府确定的市、县联合打造美丽乡村项目,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每个项目再奖励300万元。 在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方面,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特色景观项目,按照省级优秀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奖励标准的1∶0.5配套奖励,每条奖励100万元。 针对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县(市)区,对入选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县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的1∶0.5配套奖励,每条奖励100万元。 此外,在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方面,对省评出的经考核验收合格且改善提升成效明显的名镇名村,每个奖励80万元。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秀冰) |
相关阅读:
- [ 08-25]福州拟出台财政补助奖励办法 支持宜居环境建设
- [ 06-12]从"宜居"到“宜商” 福州商业格局“全面开花”
- [ 04-16]城建提速城市更宜居 青运会让福州"蝶变"
- [ 03-25]福州用5年时间点线面全面拓展“宜居福州”建设
- [ 03-24]为打造宜居福州 1.5万户棚屋区改造今年启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