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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蓝天黑手”处罚太轻 法规12年未改

2014-10-25 08:04:05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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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中旬,永泰梧桐镇田间烧秸秆,烟雾弥漫(资料图)

东南网10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王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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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好空气!福州清新空气曾“领跑”全国。近年来,福州空气质量波动较大,今年多个月份还跌出全国74个城市前10名。海都报去年4月以来开辟《守护蓝天》专栏,持续曝光焚烧垃圾和秸秆、“乌贼车”等污染福州空气的违法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和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重视。

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焦点直指12年还未修改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为何震慑力不足?哪些条款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大代表、市民有哪些建议?

动态 榕修法调研报告出炉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初福州“两会”期间,侯爱平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修订〈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议案》(第3号),作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之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就现行《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及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多次组织座谈及现场调研。

“最近,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与市环保局,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修订〈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调研情况的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负责人说。

据了解,近期环保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4年9月开始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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