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近日,网络上的一条消息引起人们热议。艺人郭彪将豪车借给朋友,结果朋友引发四死两伤事故。为此,车主郭彪可能要赔偿700万元巨款。 12月1日起,私家车被监控拍下交通违法行为,我省将恢复扣分。根据新规解读,若车辆借给他人,出现违法被拍,因他人拒绝配合造成公安机关无法确定违法驾驶人的,车主将面临违法的处罚。 朋友之间借车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借车给他人后出了事故或发生违法,在哪些情况下,车主需担责?昨日,记者咨询了资深道交法专家,为您释疑。 案件回放1:“唯车子和老公不能借” 今年4月,艺人郭彪将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开,没想到,这个朋友居然酒驾+超速+超载,酿成重大事故,朋友本人也在事故中死亡。5月,长沙警方公布了事故责任认定,郭彪的朋友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必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了包含郭彪在内的多名人员,为此,郭彪将面临700万元以上的经济追偿。网友感慨:“唯车子和老公不能借。” 案件回放2:借车给夜场女 被吊销驾驶证 2012年11月,福州鼓楼区,38岁的陈某套牌当黑的司机,因常开夜车,他认识了80后夜场女子刁某。当年11月21日凌晨,陈某接刁某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刁某提出想学车,想拿陈某的车练练手。陈某答应了,还陪刁某上福州三环兜风。凌晨,刁某撞倒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随后逃逸。 12月14日,两人投案。鼓楼警方最后判定,刁某和陈某在本案中共同负全部责任,虽然刁某责任较大,但陈某在明知刁某没有驾照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她开,处罚1000元,吊销驾照,两年后才能重新申领。 □大伟说案 三种情况下借车 车主要担责 将车借给他人出了事故,一个车主面临天价赔偿,另一个被吊销驾驶证。借车给他人出现事故,哪些情况下车主需担责?昨日,记者咨询了资深道交法专家、福建省公安机关一级法制员郭政警官。 郭警官介绍,根据规定,车主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还把车借给他人,就需要担责。 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 2.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 3.知道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对于坊间“车不能外借”的流言,郭警官说,他关注过相关法律的立法背景,在借车这一行为上,法律的规定其实是保障车主权益,并鼓励借车的。 郭警官表示,法律明确了若出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车主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这个“责任”是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所谓按份责任,就是各方按照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不用管其他责任人;而连带责任是各责任方有连带关系,若有人不赔,其他人就必须帮忙赔偿。 郭警官提醒,为避免遭遇不必要的麻烦,车主在借车前必须了解借车者的情况,同时仔细检查自己的车辆、违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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