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正办理审批手续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块工程告示牌,上面标明该施工项目名称为“八一七北路雨水井提升改造工程”,负责的单位是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工期为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项目范姓负责人,他表示,由于多次接到八一七北路井盖下沉、破裂的投诉,市民要求尽快将旧井盖换掉,原本早该施工,但前段时间,福州天气不好,他们担心下雨无法施工。直到前天天气转好,为了赶时间,他们就在夜里开始施工了。 对于市民质疑不报备、审批就施工,该负责人承认并未及时报备、审批,“目前,我们正在办理审批手续,接下去我们将更换北大路井盖,一定会先报批再施工。”该负责人表示,保证在今天上班高峰期前完成施工,撤去围挡。 擅自挖掘道路 必须依法处罚 鼓楼交巡警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该项目有报批,他们会安排周六施工,错开上班高峰期,避免出现拥堵。 对于市区道路破路施工,有明确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公安机关应进行审批。即使是因为突发事件,需要挖掘道路抢修施救,也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备,事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相关损失的赔偿,也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 记者了解到,这已经是9月以来本报第三次曝光路面施工未审批事件。今年9月20日,鼓屏路因通信缆化下地工程,施工单位未向警方报备、审批,直接野蛮施工,导致鼓屏路拥堵,所幸警方及时发现,责令停工。9月25日,吉庇巷未经审批破路施工,导致车辆无法通行,周边几条路出现大堵。 今后,海都报将继续联合警方,曝光未经审批破路施工、野蛮施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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