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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 福州一开发商要求先交契税、维修基金等

2014-12-10 08:05:06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关注理由 交房本该是件幸福的事。岂料交房前,开发商发出的一纸交房通知书,对众多业主而言,如同一个“噩耗”。原因是,开发商要求在交房前,业主得先把契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交齐,否则不准交房。

随后,众多业主通过多方渠道,表达了对开发商的不满,并纷纷在12345平台上投诉,多个相关部门对此作出回应。其中,福州晋安区地税局回应,经调查核实,未委托代征契税;而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也表示,并无相关硬性规定要求业主必须将契税与维修基金交予开发企业,才可交房。

记者一周前曾就此事联系该开发商,但开发商方面至今没有对此事作出正面回应。律师表示,这些费用是办理产权证时缴纳,开发商不能强制要求业主提前缴。

按房价5%收契税、维修基金 有些业主要交10万元

11月28日至12月2日,原本是福州五四北琴亭湖附近一家大型楼盘交房的日子,但却遭到众多业主抵制,纷纷抗议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缴纳十万元“看房费”的行径。

“开发商完全是横行霸道,这些费用都是被开发商强行占有,而且也根本不需要交房时缴纳。”新家买在该楼盘的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5060说,他在2013年时,在这里买了一套房,总价200万元左右,原本约定是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前段时间收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要求业主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办理交房手续。

提前交房本来是件好事,但郑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郑先生说,开发商在交房通知书里,要求业主缴纳房屋总价5%以上的费用,最少也得10多万元,如果不缴纳这些费用,就不能验房交房。

而让许多业主更为愤怒的是,开发商方面表示,如果业主不及时办理交房,也要从12月2日起,缴纳物业费,并强行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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