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护工”闹跳楼续:护工交由第三方管理成常态
2014-12-20 07:42:3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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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公司入驻“游击护工”闹跳楼》追踪 护工队伍不断壮大 管理难度大 不少医院怕惹上不必要的纠纷 护工交由第三方管理已成常态 在省二人民医院担任护工期间,都要佩戴工作证 □东快记者陈雪芳/文刘兴/图 从2002年管理30人,到现在的90多人。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护工人数的增长背后,是福州各大医院护工需求的体现,当中还不包括流动类型的“个体护工”。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一方面,国内护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护理投入的长期不足,不少医院“床护比”不达标,病人生活上的护理需要护工来协助;另一方面,生活节奏的加快,城市居民抽不出时间在医院陪护病人,直接促进了护工行业的产生和发展。 而长期以来,该行业产生的主要问题,是没有部门对护工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因此,省卫计委从去年开始推出了“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推广实施,将“护工”规范化为“护理员”,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怕惹上不必要的纠纷,不少医院都将护理员的招聘、管理交给第三方进行。 “床护比”不达标、病人无人陪护 或为护工行业产生、发展的原因 康复医院5区的旧护工被清退出病区以后,若不选择加入瑞泉公司,则将面临必须离开该病区的选择。而在医院的试点工作逐步展开下,其他病区的护工也将面临同样的情况(详见本报12月18日A4版,12月19日A5版)。 “那我就到其他医院去。”二区一名四川籍旧护工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在福州,护工岗位缺口非常大,单从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来说,“在编”的护工人数从2002年的30人到现在有了90多人,且队伍还在壮大。 康复医院护理部一名副主任介绍,护工行业的产生和发展,和“床护比”不达标有着相应的关系。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早在1978年,原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出台《护士条例》,再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标准确立下来。36年过去了,三级医院普通病房床位与护士1:0.4的床护比,仍是一个难以落实的“参考标准”。她指出,在“床护比”不达标的情况下,护士在原本的工作内容基础上无暇顾全到每一位患者的生活护理层面,特别是对于一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来说,就更需要一个能为他进行日常护理的人员。 “此外,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影响下,年轻人都忙于工作,在医院里,老年病患身边很少有子女陪同,更别提日常的全程护理了。”省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一名副主任说,在这样的背景下,护工行业应运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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