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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领护理补贴 下月起每人每月50元

2014-12-23 10:29:04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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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23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福建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与实施办法》,将自下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015年至2017年。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以下简称“二代证”)的各类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残疾程度挂钩,不区分家庭收入,主要用于补助重度残疾人维持基本身心健康需要的生活护理和照料支出。今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二代证的一级重度残疾人,申请护理补贴的,经核准后,从明年1月起计发。明年1月1日后领取二代证的一级重度残疾人,申请护理补贴的,从核准后的次月起计发。

符合享受护理补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公示后,可签署意见并报乡镇(街道)残联复核。乡镇(街道)残联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签署意见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批。县级残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数据审核,并报同级财政审定。审批情况要书面通知乡镇(街道)残联、村(居)民委员会,并将一份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送达申请人留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县(市、区)残联、财政局对辖区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要进行专项核查,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确保护理补贴对象准确、标准公开、发放到位。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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