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一小区地被征补偿80万 业主:钱怎么打给社区?

2015-01-23 08:29:45 廖庆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因为征用了600多平方米

小区的绿化带和过道,建设方给予小区居民80万元补偿。“但我们从来都没见过这笔钱。”陈女士表示,自己还是听邻居说有补偿,到处打听后,才知道钱已经被打到社区账户上了。

居民黄先生表示,既然征用的是小区公共用地,那么补偿款就应该直接补给居民。“为何不挨家挨户直接发下去?放在社区那边我们也不放心啊。”居民吴先生表示。

社区:业委会一旦成立将打入业委会账户

天元社区陈书记表示,由于小区目前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而补偿款又不能打入个人户头,所以社区就代为收取。“这笔钱专款专用,是很安全的。”在陈书记看来,将补偿款领到手,是落袋为安,否则更容易产生变数,“未来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再转到业委会专用账户上,由居民决定如何使用”。

陈书记的说法,得到负责江厝西路拆迁工作的鼓楼区鼓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证实。

律师通过特别授权才可打入私人账户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小区公共用地的补偿款,是不能打入居民个人账户的。不过如果小区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授权,补偿款是可以先打到某位居民账户上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样操作的风险很大。”卓律师表示,如果社区能做到专款专用并承诺以后会归还给小区业委会,由其代收补偿款更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