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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有人挖山毁林取土

2015-01-28 07:34: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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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在现场作业

森林公安: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此事

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来到福清城头镇政府采访,分管农林方面的陈副镇长向记者证实,城头镇南田村挖山毁林取土确系未经审批,属违法行为,是村民擅自取完土后卖到元洪投资区。此前他们接到村民的反映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同时还请森林公安介入调查此事。

当记者表示仍有人在毁林取土时,陈副镇长表示,将立即联系森林公安到现场执法。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也将这一情况向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反映。该局负责人称,城头镇南田村挖山毁林的违法行为此前已查处过一次,现在对方可能又开始“顶风作案”,进一步扩大破坏林地。

东南快报记者在该局案件处理材料上看到,在2014年12月9日,森林公安曾对南田村挖山毁林的涉案人员张某作出处理,并作出62607元的处罚。鉴定书上显示,张某占用林地取土面积3133.35平方米(约4.6亩),损毁相思树111株,立木蓄积量2.1立方米。而林地的经营类型为国防林。

“根据林业的相关规定,破坏5亩以上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等构成犯罪,而薪炭林、经济林、一般用材林等破坏10亩以上也构成犯罪。”该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此事,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如果构成犯罪,将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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