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验检疫局出新政 打造台商品“快速通道”
2015-01-29 11:08:36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1月29日福州消息 为加快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开发区片区)建设工作,福州检验检疫局日前推出一系列对台新措施,为台湾商品打造“快速通道”。 根据新规定,福州检验检疫局设立专门窗口、提供预约服务、采取优先接受申报等措施,为进口台湾商品报检提供便利。对于原产台湾地区的农产品、自捕水产品,检疫风险较低的,经质检总局批准,在申报时可以免于提交输出地的相关检疫证书或卫生证书。 此外,参照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还将实施风险管理和分类管理。重点对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管,在无疫情警报或低风险时,采取便捷措施。对用于销售的台湾预包装食品,在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实施食品标签审查,仅要求具备《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基本内容。 (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 |
相关阅读:
- [ 01-28]福州检验检疫局出台新政 打造台湾商品“快速通道”
- [ 09-01]福州检验检疫局9月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设两窗口
- [ 08-09]福州检验检疫局试点实施出入境货物“多点报检”
- [ 02-23]福州检验检疫局与科技局在三个重点领域开展协作
- [ 12-30]福州检验检疫局出台措施进一步支持罗源湾口岸开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